6月25日,民航局計劃發展司發布《關于征求進一步完善通用航空機場收費政策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規范通用航空機場收費行為,為促進通用航空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民航局計劃發展司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完善通用航空機場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下發征求意見,請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各機場公司于6月29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民航局計劃發展司。
聯系人:龐東亮 王春鳳
聯系電話:010-64091730 64091737
傳真:010-64092787
電子郵箱:d1_pang@caac.gov.cn
關于進一步完善通用航空機場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8號)精神,規范通用航空機場收費行為,為促進通用航空發展菅造良好環境,決定進步完善通用航空機場收費政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通用航空器(公務機、包機除外)使用運輸機場的機場收費標準不超過運輸航空機場收費標準;公務機、包機等使用運輸機場的機場收費標準不超過運輸航空機場收費標準的2倍;通用航空器使用通用機場的機場收費標準不超過運輸機場收費標準。
二、飛機播種、空中施肥、空中噴灑植物生長調節劑、空中除草、防治農林病蟲害、草原滅鼠、防治衛生害蟲、航空護林、人工降雨、私用或商用飛行駕駛執照培訓等飛行當日每起降5架次(含不足5架次),起降費按1架次計收。
三、非商業性急救、搶險救災飛行、城市消防飛行、執行軍事任務、飛行校驗、院校訓練飛行以及起飛后因機械或天氣原因返航的免收起降費、停場費等航空性業務收費。
四、通用航空機場收費標準由機場管理機構報所屬地區管理局備案。具體程序為:
(一)機場管理機構以提供服務的合理成本為基礎,向用戶提供服務成本情況(由中國民用機場協會研究發布成本測算規范文本)。
(二)機場管理機構應充分征求用戶意見,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具體的機場收費標準;
(三)機場管理機構應于收費標準執行前30天報所在地區管理局備案,備案的材料包括
1.備案的機場收費項目及內涵;
2.備案的機場收費標準;
3.收費標準的成本測算資料,與用戶協商一致的情況;
4.民航地區管理局認為應該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五、各級民航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通用航空機場收費定期檢查制度,加強對收費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加快推進通用航空機場收費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通用航空機場收費行為信用檔案,將其收費違法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并依據《民航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實施懲戒。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關于印發民用機場收費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民航發[201718號)與本通知不ー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圣大通航
河南圣大通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
QQ:3107565733
電話:400-6111-821
郵箱:shengdahangkong@163.com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經濟開發區南外環路永城機場